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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標題 |
重要公告:本(104)年度編制內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辦理方式。(新修正) |
發布日期 |
2015/5/28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1206 |
詳細內容 |
一、補助對象及費用:
(一)首長:16000元
(二)年滿40歲以上編制內之公教人員:
1、年滿40歲--63年12月31日前出生
2、每2年補助1次
3、每次3500元為限
(三)本校104年度預算,扣除首長部分,另有60員可補助。
二、檢查方式:
由各受檢人自行選擇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進行健檢,並依檢查醫院排定之檢查時間,覈實給予公假
1天。
三、未滿40歲之學校教職員,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得以每2年1次公假登記1天前往受檢,並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請有意於本(104)年度參加健檢者,請先至人事室登記,有超過補助人數時,再抽籤決定。
五、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詳見https://eserver.dgpa.gov.tw/hospital/hospital-list.aspx?id=30
六、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5月26日新北教人字第1040927850號函,為維護公務人員身心健康,並確保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
實施品質,一般健康檢查得於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實施之
(http://www.tjcha.org.tw/tjcha_cert/),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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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點選連結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品質認證合格名單 |
相關檔案 |
目前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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